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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店安装摄像头临街视屏全展现令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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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ecu.net.cn 中国安防产品网 时间:2005-2-1 8:46:00 |
近来,莆田市不少市民对商家在商店内安置摄像头的做法提出质疑:商家将店内场景通过悬置在商店临街的电视屏幕展现出来,让顾客挑选物品的过程全都出现在镜头里,这种做法是否侵犯顾客的隐私权?他们认为这是商家不尊重顾客的表现。 几天前,市民王小姐在文献路一家超市购物,看到那里卖的内衣款式比较好看,而且价格也不贵,王小姐想多买几件内衣,但她又担心买回去不能穿,因为店里有规定,内衣属于卫生产品,一旦售出去了,就不能串换。营业员看出了她的心思,就让王小姐先试穿一下,看看合不合适。王小姐看旁边没有人,就把那件内衣套在外面的衣服上试个大概。同事黄女士那天刚好也在那里买东西,当她到收银台买单的时候,无意间抬头看一下电视,刚好看到王小姐正在试穿内衣,旁边几位男青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看。黄女士把专卖店里安装摄像头的事告诉王小姐。王小姐听后又羞又恼,她找商家理论,但商店的老板说安装摄像头也是被逼无奈。 笔者在步行街、梅园路等一些专卖店探访,发现很多专卖店都安装摄像头。在梅园路的一家专卖店里,笔者注意到,这家临街商店的门面只是一个窄窄的向上延伸的楼梯,楼梯口的右上方悬挂着电视,电视的图像则是二楼店内大厅的场景。场景随着摄像头的拍摄角度不同,店内大厅的环境和顾客影像,不断更迭着。 在公安局上班的黄先生认为,店家如此做法不妥。店家没经过顾客允许,就直接将顾客形象通过屏幕展示出来,有侵犯隐私之嫌。顾客在店内试鞋,若袜子上有个窟窿,正巧这个场景通过摄像镜头展示在众人面前,被熟人看到,很有可能对这位顾客造成不良影响。 笔者采访了“单恋一枝花”专卖店的陈老板,陈老板说,他们店里经常丢东西,为了防止一些手脚不干净的顾客偷东西,只好在店里安装摄像头,这样就能防止顾客偷东西。律师林先生认为,商店属于公共场合,将公共区域内活动展示出来,称不上侵犯个人隐私。而律师张小姐认为,虽然没侵犯个人隐私,但商家的做法仍有不妥之处。 |
| 来源:福建日报 编缉:chenjian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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