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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空防工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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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cu.com.cn 中国安防产品网 时间:2006-07-11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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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5月3日民航局发〔1993〕140号)
为强化民航全行业的空防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规
章,堵塞工作漏洞,确保空防安全,特做如下决定:
一、必须坚持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分工
负责,严格管理,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确保安全”的方
针,严格执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二、空防安全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各级主要领导
一定要把保证空防安全同保证飞行安全一样,列入自
己的中心任务。要以主要精力抓好飞行安全和空防安
全,并作为考核各级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治安综
合治理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各部门、基层单位领导必须
按分工落实空防措施,承担安全责任。
三、加强空防安全教育。对为民用航空服务的工作
人员,尤其是从事飞行、运输、公安(保卫)、安全检查、
航行管制、机务维修等项工作的人员,要结合国内外非
法干扰航空安全的敌社情,经常进行空防安全教育,提
高警觉,增强空防安全观念,形成人人恪尽职守、处处
重视安全的风气。
四、严格执行空防规章制度。各有关部门的干部、
职工都要认真学习有关空防规严格照章办理。各级领
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申: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将
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带(装)上飞机;严禁随意扩大免
检范围;空中飞行锁闭驾驶舱门(飞机起飞和降落过程
除外)等规定,必须坚决落实。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
止飞行;机上人员与任书和舱单不符的;旅客或交运行
李、货物未经安全检查的;已办理登机手续并交运行李
未登机的旅客,其已装机的行李未卸下的;机组未制订
或不熟悉本次航班防止非法干扰配置预案的。
五、强化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领导要十分重视安检
队伍建设,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要经常深入安检现场,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检站的领导班子要配齐配强,
选派责任心强,改于大胆管理的干部担任领导。对不称
职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要抓好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
队伍整体素质。对新招收的人员必须用足够的时间进
行业务技能、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的培训,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在职人员业务学习每月应不少于4天,并要
定期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应离岗补训。各安检站应严格
按照有关规章组织勤务,定人、定位、任务,做到分工清
楚,责任明确。每个安检通道应根据旅客流量大小安排
5-7人执勤确保安全检查质量。
六、严格查控违禁物品。安检人员要熟悉违禁物品
的种类和性能,熟练掌握检查的要领和程序,对可疑的
人或行李物品,要认真仔细地进行摸身或开箱(包)检
查,熟记重点检查部位,注意发现有无夹层或伪装。对
装有仿真玩具手枪、打火机手枪、仿真玩具手枪的随身
携带行李,经开包检查取出后,必须重新过X光机检
查,在彻底排除疑点后方放行。对携带枪支(含具有攻
击、防卫等性能的仿真武器)、弹药、管制刀具,以及炸、
易燃(日常生产用品除外)、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又
未主动申报者,一经检查现应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
查处。要抓紧安全检查仪器、设备的补充更新,并要积
极创造条件,逐步使交运行李的安全检查与办理乘机
手续同步进行,堵塞安检工作流程中的漏洞。
七、强化隔离区管理。严格控制隔离区证件发放范
围和数量,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和更换。凡在隔离区工
作,尤其是接触飞机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安保卫机关审
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隔离区。隔离
区内应尽量减少工作单位。商业网点或不直接为旅客
旅行服务的单位应设在隔离区外,特殊情况需在隔离
区内设置的,须经民航公安机关核批,禁止销售不准旅
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隔离区的物品一律须经安全
检查。八、严密飞机监护。执行任务的飞机在停场期间必
须有专人监护,1座以上飞机每架应安排2名以上人
员,除在飞机舷梯旁或登机廊桥口设固定哨位外,在监
护区域应有流动哨。飞机执行任务前由机务移交监护
部门时,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共同对起落架舱、
电子舱等可能藏匿物品的部位进行清查,并检查客舱、
货舱门封是否完好,填写记录,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九、要重视航空安全员队伍建设。航空安全员是维
护航空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这
支队伍的工作,编制不满的,要尽早配齐,并加强业务
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其作用。安全员工作调动,要征求
保卫部门的意见。
十、确保航空安全保卫队伍纯洁可靠。各单位要严
格按照公安、保卫、安检、监护等人员的条件把好进入关,
不能迁就,不能拉关系、走后门。对道德品质不好,
组织纪律性差,工作不负责作,有可能危害空防安全的
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直至调离安全保卫工作岗
位。十一、强化职能部门的作用。公安保卫部门要坚持
把空防工作列为中心任务常抓不懈。要结合改革、开放
的新形势,修订、充实、完善各项空防规章制度,并在落
实上狠下功夫。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空防工作的第一
线,及时发现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公安机关
要切实加强对安检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经常
分析研究安检的业务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在安
检现场必须设干警值勤。要加强控制区和候机楼的值
班巡逻,强化治安动态管理。
十二、严肃纪律,严明奖惩。对模范执行空防规章
制度并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者,要大力表彰奖励。对工
作不负责任者,要严厉批评。对有章不循、玩忽职守,在
空防安全上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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