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产品网-领先的中国安防行业门户网站
首页 | 商机|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资讯 | 展会 | 政策 | 认证 | 论坛 | 建站 |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安防资讯 >> 认证中心 >> 认证综述
 
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回答

http://www.secu.com.cn  中国安防产品网  时间:2007-01-09 10:02  生意人使用生意宝,生意越来越旺盛!

    1、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2、整机中所用的单独公布目录的部件是否必须有3C标志?
    
    答:对整机是目录中产品,其中所用的单独公布目录的部件鼓励单独认证,但也可选择随机检测;对整机不是目录中产品,其中所用的、但非单独进口销售的部件可以不申请认证。对单独进口、销售的目录内的部件,必须获得认证。
    
    3、认可CB证书的条件是什么?整机有CB证书,其中的部件还要试验或有其他要求吗?
    
    答:认可CB的条件是:
    
    A、中国向IECEE承诺承认的标准范围内的证书
    
    B、有效的CB报告(三年内,证书+报告)
    
    C、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均相同
    
    但仍然保留核查和补做国家差异部分试验的权利。 对其中的部件予以认可,但同样保留核查权利。
    
    4、根据认监委第2号公告,对在2003年4月30日前购进仍未售完的未获3C认证的商品,应向地方质检部门备案,请问原则和程序?
    
    答:(1)备案的原则。当时商品的拥有人应按如下原则进行备案:
    
    A、对已获CCIB的产品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B 、对已获长城标志的产品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C、原则上,应采取在销售地分别备案的方式。
    
    (2)备案的要求/程序(见会议文件)
    
    5、已获ISO9001认证的企业是否可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
    
    答:不可以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审查包含一些体系要求,但还有很重要的对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一致性检查等详细要求。对已获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ISO9001企业,可适当简化产品工厂体系部分审查。
    
    6、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认证机构进行申请吗?
    
    答:认监委已经指定了9家认证机构具体承担第一批目录内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任务,并对各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了指定。申请人根据产品类别向相应的指定认证机构申请。对于业务范围存在交叉的产品,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认证机构。
    
    7、3C认证是否认可国内外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测结果? 
    
    答:根据国际惯例,认证/检测结果的互认是以政府或政府承认/机构间的双边或多边协议为基础的。中国一贯提倡在平等的基础上认证/检测结果的相互认可,避免重复检测、重复认证,消除技术贸易壁垒。目前IEC中国国家委员会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 CB体系成员,因此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只承认IECEE CB体系成员组织出具的CB证书(在我国承诺的标准范围内存)。
    
    8、指定承担强制性认证、检测、检查机构是否可以是国外的机构?
    
    答:认监委不直接对境外机构进行指定。对国外的检测、检查机构承担相关业务可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的方式实现。
    
    9、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随整机检测的零部件,可否承认自愿性认证结果?
    
    答:随整机检测的部件,如果持有CNCA授权或批准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指定认证机构应承认其认证结果。对重复部分不再做检测。
    
    10、咨询代理机构是否仍须注册备案?
    
    答:是。目前继续沿用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规定,新的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之中。
    
    11、2002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之间申请3C认证所适用的认证实施规则?
    
    答: A)2002年5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一律不得颁发老证书;
    
    B)《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原须获得CCIB和CCEE认证证书的产品(以下称“老产品”),可以按照原适用认证规则中的技术要求获得3C认证证书。该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03年4月30日。2003年5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新规则的技术要求,方可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3C标志;
    
    C)获得CCIB、CCEE认证证书的老产品,在此期间申请换发3C认证证书的,必须符合新规则的要求。
    
    12、2002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之间,新旧认证标志如何使用和办理?
    
    答:A)自2002年5月1日起,任何机构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发放CCIB、CCEE长城认证标志。申请人原已购买的认证标志,在此期间内可继续使用;
    
    B)在此期间,新老证书持有者均可凭有效的认证证书购买CCC标志。
    
    C)新的认证证书持有者或有CCIB、CCEE标志已经用完的获得老证书的产品需要继续购买标志的,证书持有者应凭有效的3C认证证书或CCIB、CCEE认证证书到国家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申请3C认证标志。
    
    13、如何获得对应HS编码的认证产品目录以及认证范围疑义的解答途径?
    
    答:国家认监委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对应HS编码的详细的认证产品目录(AQSIQ、CNCA公告第60号)。对于有关方面对认证范围届定存在疑义的,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来源:  编缉:shisi
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资讯
·人员注册制度 [2007-01-10 08:54]
·
检测制度 [2007-01-10 08:53]
·
认可制度 [2007-01-10 08:52]
·
各国质量认证(合格评定)的差异 [2007-01-10 08:52]
·
合格评定的几个基本概念 [2007-01-10 08:50]
·
开展安全技术防范认证工作完善安防行业市场准入制度 [2007-01-10 08:45]
·
入侵探测器产品 强制性认证的主要内容 [2007-01-10 08:40]
·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2007-01-10 08:36]
 资讯搜索
 
关键字:
栏 目:
推荐资讯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百例问答
·
IM5 RFID智能读写模块升级并授
·
上海联腾安防报警产品通过(图)
·
专家提醒:购房者如何识别假房
·
光迅科技EDFA产品已通过新一轮
·
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标志(图)
·
CNAL评审员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
·
公共安全产品认证在探索中前进
·
关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系
·
关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系
热点资讯
 
 
关于本站 | 会员服务 | 站点导航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版权所有 中国安防产品网 © 2003-2008 客户服务 电话:0579-83510888  83510568 传真:0579-83187705
Copyright (C) 2003 - 2008 sec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