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独立设置为契机,着力整合培训资源,突出抓好直属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培训管理制度等五项建设,切实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提供安全技术人才和智力支撑。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要建立健全省、市直属安全生产培训中心22个,适度发展县级直属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达150个;培训安全主任100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300万人次,安全资格培训50万人次;高危行业的企业实现全员培训。
主要落实五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建设。要求各地按照"不缺不滥,突出主渠道,集中发展直属培训中心,适度发展社会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布点规划原则,按每市1家直属培训中心,3-5家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实施总量调控,动态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支持,统筹规划,量力而行,扎实、稳妥地推进安全培训基地建设。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争取建设独立直属的培训基地。三是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各市安全监管部门配合抓好所属培训机构师资的选训、调训工作。除各市、县培训中心和有关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员纳入师资培训外,禁止其它中介性质的社会安全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员参加师资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求各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办班审查、考核发证、培训档案、培训信息统计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下属培训机构制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建设。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开发具有广东特色的安全培训教材,定期组织教材的评选并推荐给各级培训机构使用。
为落实责任,确保培训工作抓出成效,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分类实施、分级负责;坚持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机构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依法、有序开展培训业务和教考分离、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