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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071122123333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招标人地址: 沈阳蒲河新城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沈阳蒲河新城交通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6.招标项目地点: 沈阳蒲河新城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7-12-15 至 2009-11-1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交通安全防范工程 设备、材料采购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用途 备注
投标资质等级: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投资额: 2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合格条件: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11.报名时间: 2007-11-23 9:00:00 至 2007-11-29 17:00:00 12.报名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16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谭女士 电话: 024-233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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