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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工作有效实施,根据东莞市视频监控租赁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东莞市建设局近日发出《关于增加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的通知》(东建函[2007]180号),明确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包括视频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及其租赁费用标准为:按摄像头量计,每个摄像头每月1000元。
据了解,从12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市建设局确定需要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在建工程,都要安装摄像头,安装的数量与建筑面积、工程总造价成正比。摄像头由施工企业向中国电信租用,并缴纳费用。
东莞市建设局要求,施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的安全。安监机构要将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状态的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良好工作状态的工地,安监机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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