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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命案“电子眼”揪出街头行凶人 |
| 2008-01-18 09:59 来源: 西部商报 作者: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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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却侥幸以为案发时没有目击者,警方肯定抓不住他们。谁知却被街头的“电子眼”录下作案的全过程,警方顺势破获命案。记者了解到,这是兰州市警方利用“电子眼”监控破获的首起命案。 |

歹徒作案到被捕
歹徒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却侥幸以为案发时没有目击者,警方肯定抓不住他们。谁知却被街头的“电子眼”录下作案的全过程,警方顺势破获命案。记者了解到,这是兰州市警方利用“电子眼”监控破获的首起命案。
电眼录下行凶过程
2007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甘南路某酒吧门口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害人李伟被歹徒中的其中一人用刀捅伤,在送往医院途中失血过多死亡。案发后,兰州市公安局及城关公安分局决定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城市视频监控网“电子眼”的监控作用侦破此案。城关公安分局通过对案发时“电子眼”拍摄的录像资料进行分析和技术处理,在短时间内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侦查组经过比对和细致调查走访,确定了行凶者分别系一名会宁籍来兰务工人员冶某和兰州一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马某。
双方斗殴引发命案
2008年1月3日凌晨时分,冶某、马某二人再次出现,已守候多时的侦查组民警一举擒获两人,并从其中一人的身上缴获了当晚用于行凶的匕首。在“电子眼”监控录像这一铁的证据面前,二人如实交待了2007年12月29日凌晨如厕时与李伟发生口角并斗殴,进而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在审讯中,冶某交待,当日凌晨实施犯罪后,他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当晚夜已很深,马路上车稀人少,无人发现。万万没想到当时发生血案的那一幕却被“电子眼”监控系统清晰地记录在案。
2200个“天眼”无时不在
记者获悉,该街面上的摄像头试运行仅一个多月时间,就立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该案件的侦破,正是因为“电子眼”的有效监控,从而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使案件快侦快破。记者了解到,届时兰州将有2200个摄像头被投入使用,紧盯兰州的大街小巷,为维护兰州市社会治安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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