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公安莲湖分局监所管理大队委托,就莲湖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工程进行政府采购。特邀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LHCG2008—01 1、采购内容:莲湖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工程设备及施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对投标人的要求: ①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②具备省二级或市乙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证书; ③投标公司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厂方授权; ④投标供应商对此项目所提供的主要设备,须有省、市技防办公室的产品注册文件; ⑤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施工项目行业资质培训证书。 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21日止(休息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地点:莲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西安市西梆子市街143# 莲湖区财政局 111、110室)。 4、投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08年1月22日上午9:30前递交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5、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1月22日 上午9:30 莲湖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莲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8761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