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厂商推出的RFID产品互不兼容,造成了RFID产品在不同市场和应用上的混乱和不兼容。这势必对未来的RFID产品互通和发展形成障碍。另外,中国在超高频的频段上也缺乏相应的标准,而未来,这个频段将是政府、企业应用的重点。NCR全球RFID解决方案副总裁葛奕庄表示,RFID是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介质,如汽车的无线射频钥匙、非接触式卡、房产和人员的保安、货物的移动等等,每一种应用的背后都需要有国际标准和有关条例管辖,这是建立一个强健产业的基础。目前,我国面对的问题是国内限制供应链使用超高频RFID,从而也限制了EPC编码的使用。
RFID标准化的重要性在短期内得到政府和业界普遍共识,这充分表明了我国高新技术发展日益与国际社会接轨。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有关专家指出,应在充分照顾我国国情和利用我国优势的战略考虑下,采用参照或引用ISO等国际标准并作相应的本地化修改的方式,来制定中国的国家标准,以避免引起知识产权争议,掌握国家在电子标签领域发展的主动权;根据我国电子标签应用和产业发展需要,电子标签标准制定将以应用标准为主要方向,发展如防伪、证照、动物管理、邮包跟踪、道路收费、设备管理、废物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应用。
握紧RFID标准话语权
标准是知识产权的高级形式,是打包出售自己技术的高级方式。面对这种标准规则,新进入的企业,要想进入这一行业就必须接受标准制定企业所制定的技术标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技术标准尤其是高技术标准大多遵循的是美日欧等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制定的标准,因此我国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必须给有关企业支付大量的专利使用费,而且在国际贸易中经常由于知识产权问题遭到出口对象国的处罚。为了摆脱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处于低技术链条和附属地位的状况,我国迫切需要通过实施标准战略,提高我国自主技术标准的份额,从根本上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竞争优势。
RFID标准的制定不仅仅涉及到行业的发展问题,还涉及到了国家信息安全问题。国家信息安全高于一切,在RFID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牢牢把握这个核心。RFID标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问题是编码规则、传输协议、中央数据库等,我国必须警惕信息侵略,国家必须掌握电子标签领域发展的主动权。RFID的使用离不开中央数据库,谁掌握了产品信息的中央数据库和电子标签的注册登记和密码发放权,谁就获得了全部产品、产品身份、产品结构、物流及市场信息的拥有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编码标准、芯片和核心技术,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信息安全。以采用EPCglobal为例,EPC系统的中央数据库在美国,且美国国防部是EPCglobal的强力支持者,如果我国使用EPCglobal的编码体系必然使我们物资有关信息被美国所掌控,这显然会对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甚至国防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国家标准的制定,一方面要防止掉入外国专利的陷阱,避免重蹈DVD的覆辙;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RFID技术的作用,使电子标签在经济全球化下的物品流通中得以普及应用,采用全球统一标准势在必行。如何恰当地解决这一矛盾,是国家标准制定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但不管怎样,有了政府的积极推动、相关企业的积极参与,我国RFID产业必然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之路。
结束语
RFID的标准问题,中国的相关部门予以了足够的重视,于2006年发布的《中国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很显然为中国的RFID产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中国RFID标准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在过去的2007年,RFID的标准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中国正在力争这次走在世界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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