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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安协(2008)9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认真筹备,2008年度上半年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新申证及晋级工作将正式启动。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度上半年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新申证及晋级工作于4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各阶段安排: (一)企业申报。申请企业点击浙江安防网“网上申报”,登录“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综合信息系统”,点击“资信等级管理”中的“资信等级证新申请”或“资信等级证晋级”模块,填报相应电子表格,填报方法详见系统操作指南。同时,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应材料报所在市安防协会(省协会市办事机构)。 填报日期自4月20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5月20日后“资信等级证新申请”与“资信等级证晋级”功能模块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二)初评。5月20至6月15日,各市安防协会或省协会办事机构组织成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审小组,对本市申请企业进行初评,于6月10日前将符合《办法》相关要求的申请企业材料报省安防协会。 (三)终评。6月15日至6月30日省安防协会组织资信等级评审委员会,依据《办法》结合各市评审小组的初评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终评、公示,并给评定合格企业发证。 二、工作要求 各地在开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信等级新申证及晋级受理与初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办法》之规定,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把好初评关。
申请过程中遇有问题,请与省安防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金羽、孔明敏 联系电话:0571-87286647、87808586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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