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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备招标(江苏) |
| 2008-05-09 16:12 来源: 中国采购项目网 作者: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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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标准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6)12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投资,并已落实。现就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
一、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标准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6)12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投资,并已落实。现就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招标编号:YCJZ-08-(建业)-15
三、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中心办公主楼工程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主要设备有中央主机、监控管理软件、打印机、探测器等,约60个点(具体规格见图纸)。
四、谈判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备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9:00时至2008年5月14日16:00时止;
六、本次招标采用集中报名,请申请人于2008年 5月14日 上午9:00 时至2008年 5月14日 16:00 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机电设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机电窗口)。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报名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4)拟投标产品样本二份;(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证书原件(2)需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核验备案,视同原件】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预审合格者全数入围,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报名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整。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8308069 88381181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招商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处
联系人: 郑应顺 联系电话:0515-88172712 13905101089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明 联系电话:0515-8893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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