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太原交警将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太原市交警支队发布通告,6月10日起,太原交警将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严查不规范特种车辆警报器、警灯、高音喇叭的使用。同时,市民可拨打122对违反规定的特种车辆进行举报,经查证落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按规定,6月10日起,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只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使用警报器,且必须按规定使用专用警报声音,即:警车使用警用警报声,消防车使用消防警报声,工程救险车使用工程救险警报声,救护车使用救护警报声。在两辆以上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不再使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禁鸣区域内只准开警灯,不得鸣警报器。任何车辆未经批准,严禁安装警灯、警报器和高音喇叭。已安装的,应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被没收。 如市民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可拨打122进行举报,经查证落实的给予一定奖励。此外,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