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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器材招标 |
| 2008-06-11 11:21 来源: 中国采购项目网 作者: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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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有消防器材装备生产或消防器材装备经营资格;如所投消防器材为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人应有进口消防器材经营资格; |
采购公告标题: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DGPSC2008-0429-42 行政区划: 成都市 采购包个数: 8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包号:42-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特勤消防站侦检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特勤消防站警戒、堵漏、照明、排烟、救生器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3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特勤消防站破拆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4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特勤消防站洗消、输转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5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消防人员基本防护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6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消防人员特种防护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7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消防人员通讯装备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42-8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消防站灭火器材消防站灭火器材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消防器材装备生产或消防器材装备经营资格;如所投消防器材为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人应有进口消防器材经营资格; 4)若投标人所投货物为代理产品的,如投标货物为国内产品必须提供原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商或其国内分支机构(含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由总代理出具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生产厂商对总代理的授权销售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带★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其投标产品的产品样本或宣传彩页。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08年6月6日至6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包件42-1人民币400元,包件42-5人民币500元,其余包件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标部(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1号楼一楼117室)。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6月27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 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1号楼17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08年6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1号楼17楼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付博一、陈颖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271454、86770551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19号 联系人:赖华 电 话:028-8535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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