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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起哈市将视频监控 涉及隐私禁摄像 |
| 2008-07-04 10:11 来源: 生活报 作者: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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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我们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经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7月10日起施行。 |
2日,我们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经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7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哈尔滨市首部“安全管理办法”,其确定了哈尔滨市将建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届时,城区的大型商场、学校、车站、过街通道等场所将与公安监控系统联网,形成互通。
公共场所须设视频监控
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存放危险品的场所须安装视频监控外,机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城市主要街路、治安卡口、主要交通路口、人行过街通道(天桥)、城际出入口、停车场、广场和人员聚集地段,今后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图像保存不得少于15日
视频系统开通后,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记录资料;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用途、位置和范围。同时,要妥善留存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记录资料不得少于15日。
住宅区也可安技防系统
据悉,办法实施后,已建成的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将技防工程建设情况向公安机关技防管理机构备案。而未建立技防系统的现有居民住宅楼或住宅区,应当安装楼宇对讲系统、防盗安全门;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可以在出入口、重要部位和区域建立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
建立报警平台“一线通”
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将建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届时,车站、超市、宾馆、学校等单位、场所或部位建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并具备公安机关实时调用监控数据的条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轻点按钮就可连通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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