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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招标(河北) |
| 2008-09-11 17:05 来源: 中国安全防范行业网 作者: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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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B1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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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B10—08082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新村南路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8682113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313—8683457 招标项目内容: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及机房装修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到我中心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503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须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接受单位银行汇票(未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及现金支票(已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两种方式,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原件必须在开标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按时递交),使用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我中心将视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勘察现场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于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整到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6层)勘察现场。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整 开标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 项目联系人:李 兵 传真电话:0313—86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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